时间:2020/12/9 来源:中国横琴 作者:佚名
1.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
3. 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4. 横琴新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 在横琴工作的港澳居民享受与港澳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对个税差额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