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作者:留名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东省《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和《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力度,产业和人才发展,从今年1月开始横琴新区出台并实施《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近年来,横琴新区作为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的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积极进行人才管理改革,坚持突出制度创新,打造政策优势,以“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特殊人才奖励、创新驱动团队落户扶持、重大人才工程配套扶持计划、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博士后专项资助、人才引进核准入户等为特色,综合财政、科技、产业、金融、通关等政策联动的人才制度体系。目前,该区引进创业类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超过70人,培育省级创新创业团队1个、省领军人才2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创新实践基地)8家,并获批独立招收资格。
该办法借鉴各地做法和结合横琴发展实际。一是对创新企业和项目引进人才的支持。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机构和经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及教育医疗服务机构,登记注册3年内不做纳税额度的限制要求。二是具有充分引吸力的补贴标准,对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的在职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36个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给予6000元/月/人的补贴,特别突出的还可以提高标准;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3000元/月/人的补贴;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1200元/月/人的补贴;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600元/月/人的补贴。三是年龄要求更加开放,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5周岁以下,其他统一在50周岁以下,确属横琴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年龄条件还可以适当放宽;四是不与户籍挂钩、不与个人房产挂钩,与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并依法在横琴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人未享受过珠海市或横琴新区其它类型的住房保障待遇的就可申请;五是突出高端引领,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除享受高标准的补贴外,不受其所在单位纳税额度的限制。六是注重全覆盖以及存量和增量人才的统筹兼顾。对拥有一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等横琴所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全覆盖。同时,无论是之前来横琴的还是新引进的,只要愿意扎根横琴,持续为横琴发展做出贡献的均可享受。
该办法是横琴在现有人才政策体系基础上,为吸引集聚大人才,再次重金投入,力促人才乐业安居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工作理念。2018年,横琴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生态环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致力打造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智力密集、创新创业活跃的“国际人才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