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 双随机不定向抽查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0/12/9 来源:横琴工商局 作者:留名

  •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

    双随机不定向抽查企业的通知

    横琴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开展2017年度双随机不定向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

    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中按照3%的比例不定向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抽查方式及内容

    抽查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抽查内容:

    1.营业执照使用情况;

    2.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情况;

    3.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

    4.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情况;

    5.指导商标使用管理;

    6.广告经营行为;

    7.合同履行情况;

    8.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9.直销行为及禁止传销行为;

    10.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12.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三、抽查结果处置

    抽查结果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企业名下。

    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工商部门抽查、调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四、注意事项

    我局将会以向企业登记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络员电话发送短信、发布公告等形式通知抽查到的企业,收到通知的企业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前到横琴工商局一楼企业注册监管科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二,接受检查。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检查的,将视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记载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0756-8813323。

    附件一:企业名单.xls

    附件二:被抽查企业所需准备材料.wps

    附件三:企业自查表.doc

    附件四:委托书.doc

    附件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doc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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