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珠海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作者:留名
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
《横琴新区创新型企业(机构)办公场地优惠暂行办法》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附件1: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创新型企业(机构)办公场地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
横琴新区商务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