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作者:留名
横琴新区各企业:
为实现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的要求,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我局将于近期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重点查处含有下列情形的广告:
1.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2.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
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4.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5.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6.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
7.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8.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9.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10.其他欺骗和误导投资者、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行为。
请各企业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金融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