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作者:留名
5月1日,横琴自贸片区地税窗口顺利开出营改增首张个人出租商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证明,国税窗口也开出了营改增首张建筑安装及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和完税证明,同时,金融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增值税发票也陆续开出,标志着横琴自贸区“营改增”成功落地实施,“营改增”迈出坚实的一步。
横琴的吴先生领到了自贸区首张个人出租商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证明,他在横琴出租的商铺,营改增前每月需缴纳相关税费税为7168.92元,而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费降为6827.54元,减少了341.38元。按此估算,营改增后,吴先生预计一年将节省4096.56元。
横琴新区地税局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部署,精准周密部署,强化国地税合作,以“领导挺在前、党员挺在前、纪律挺在前”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争取纳税人理解和支持,对于群众最为关心的个人出租房产、二手房交易等业务,确保“征收单位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办税流程不变、税负只减不增”,确保改革红利惠及自贸区广大纳税人。